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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毅: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十三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
鉅亨網新聞中心
第二條第35款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12/16
2.買回股份目的: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
3.買回股份種類:普通股
4.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(元):2,254,293,852
5.預定買回之期間:104/12/17庫板天花板~105/02/16
6.預定買回之數量(股):5,000,000
7.買回區間價格(元):11.00~20.00
8.買回方式: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
9.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(%):1.95
10.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(股):0
11.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:
第九次1,674,000股
第十次2,000,000股
第十一次5,000,000股
第十二次4,140,000股
12.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:
第九次預計買回3,000,000股,實際買回1,674,000股,因公司公告除權息,依相關規定,
於一定期間內不得買回庫藏股,故本次庫藏股未能執行完畢。
第十二次預計買回5,000,000股,實際買回4,140,000股,因公司為兼顧市場機制,維護股
東權益及考量資金有效運用,致本次未執行完畢。
13.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:
經104年12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
14.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」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:
不適用
15.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」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:
不適用
16.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,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:
一、 本公司經104年12月16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,超過二分之一出席董事之
同意通過,自申報之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﹙證券商營業處所﹚買回本公司股份
5,000,000股。
二、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,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.95%,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佔
本公司民國一○四年九月三十日合併財務報告流動資產之2.49%,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
慮公司合併財務狀況,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。
三、 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,全體出席董事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,
併此聲明。
17.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:
依本會計師之意見,大毅公司本次預計買回股份價格區間介於每股單價新台幣11元至20元
之間,業已符合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」暨「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」之上
下限規定。又大毅公司本次預計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依上下限計算,對大毅公司之財務結
構、每股淨值、每股盈餘天花板、股東權益報酬率、速動比率、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,並未
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。
18.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:
無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大毅-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十三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資料-062951386.html
B360101D7C9E85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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